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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的法律

根据1973年《联邦康复法》第504条和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2008年修订),残疾学生不受歧视。1973年的《康复法案》第504条禁止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项目或活动中基于残疾的歧视。《美国残疾人法》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一个符合资格的残疾人士是一个符合学术课程或服务的基本资格要求的人,有或没有合理的住宿。残疾被ADA定义为“严重限制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的身体或精神障碍,有这种障碍的记录或被认为有这种障碍。”

这个词大大限制了指与一般人群中的大多数人相比,个体在进行主要生活活动的条件、方式或持续时间方面受到限制。

关于高等教育,a符合资格的残疾人士指符合入学或参加教育计划、活动或服务标准的人,不论是否有住宿。

残疾学生有权:

  • 合理的住宿,适当的学术调整,必要的辅助和服务。
  • 残疾相关信息的隐私,法律要求或允许披露的除外。
  • 平等参与项目、活动、课程和服务。

残疾学生有责任:

  • 符合学院的所有学术要求。
  • 尽早向学生残疾服务中心披露其残疾情况,以确保及时安排住宿。
  • 提供所需的残疾证明文件。
  • 安排与他们的教授会面,讨论由学生残疾服务中心提供的住宿信。
  • 每学期遵守申请住宿的程序。

学院有权:

  • 建立并保持学院入学、参与课程、项目、服务和活动的要求和标准。
  • 申请当前的、相关的证明残疾和合理住宿需求的文件。
  • 确定合理的住宿条件。
  • 拒绝住宿的请求
    • 如果学生未能提供当前的相关信息,证明其残疾和需要所要求的住宿,
    • 如果申请的是追溯性的住宿,或者
    • 如果要求对课程、项目或服务进行根本性的更改。

学院有责任:

  • 确保对残疾人士一视同仁地执行招生政策和程序。
  • 确保程序、服务和活动在被完整查看时是可访问的。
  • 及时提供适当合理的住宿、学业调整、辅助和服务。
  • 适当保密与残疾有关的信息。

残疾法律资源

隐私

最佳线上娱乐斯沃斯莫尔学院尊重学生的隐私.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案(FERPA)管理着所有的学生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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